“湖北省市政示范工程”是湖北省市政行业在建筑工程质量方面的最高荣誉,其工程质量应达到省内一流水平。“湖北省市政示范工程”分金奖、银奖工程,由湖北省市政工程协会组织评选,每年评选一次。
那么“湖北省市政示范工程”的评选范围是怎样的呢?以下是
鲁班乐标整理的关于“湖北省市政示范工程”评选范围的资料。
在我省城市区域内投资额按工程类别划分为:
市、州、直管市、神龙架林区道路及排水工程、桥梁工程、广场工程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
综合类工程(堤岸、垃圾处理、燃气、供热、给水管道等)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
县(市)道路及排水工程、桥梁工程、广场工程300万元(含300万元)以上;
综合类工程(堤岸、垃圾处理、燃气、供热、给水管道等)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
给排水构筑物工程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上;
城市景观工程(公园、河道整治、滩涂改造等)、跨江河大型桥梁维修加固工程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上;
轻轨高架工程4000万元(含4000万元)以上;
地铁及隧道工程1亿元(含1亿元)以上,且须至少相连接的一站一区间。
本省企业在外省(市、自治区)施工的工程,一般应参加工程所在省(市、自治区)的工程质量评选活动,如工程所在省(市、州)无相关评选活动,或本省企业因客观原因无法参评,则该工程项目可按本办法参加评选。
申报项目规模未达到上述要求,但工程独特,技术先进,社会效益显著的可破格申报。
非湖北省市政工程协会会员单位、外资独资建设工程及由外资企业总承包的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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