搅拌站的安全检查制度

一、安全检查的形式(一)日常检查1、副站长随时地对搅拌站内生产安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副站长经常检查施工环境,机具设备运转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及时汇报,监督检查搅拌机司机人员情况,确保正确操作,保障施工安全。3、操作司机岗位持证上岗,主司机、副司机作好自检互检工作,及时纠正违章作业和不规范的操作行为。4、操作司机班长,副班长岗岗员检查制度。每一班作业必须设一名固定的安全监督岗岗员,负责本班次搅拌机生产的监督检查。司机班长,副班长必须由责任心强、有经验、有技术的岗位工人兼任,主要职责:检查本班次人员、搅拌机的安全工作情况,监督操作过程,保证混凝土质量,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二)、定期检查1、副站长每月23~27日组织1次定期的安全大检查,检查中要求积极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并作好记录。(三)、专项检查 副站和搅拌机司机人员在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进行专项检查、验收。(四)、节前节后和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搅拌站站长,副站长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重大节假日、重大政治活动期间,防止从业人员纪律松懈、思想麻痹。(五)、开机前的检查搅拌机开机前,站长,副站长组织技术室试验人员,搅拌机操作司机对开工前的安全准备工作做例行检查,检查是否搅拌机计量系统是准确,机械运转过程中是否有异常。二、检查的依据: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企业施工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作业指导书等。三、检查的方法:1.组织领导:各种安全检查都应根据检查要求配备检查人员,合理分工。2.目的明确:各种安全检查都应明确检查的目的和检查项目、内容及标准。3.检查记录:检查记录要认真、详细,特别对隐患的记录要具体。隐患部位、危险程度及处理意见等要记录清楚。4.整改:安全检查的整改工作包括隐患登记、整改、复查、销案。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时登记外,要求部门限期、定人、定方法地进行整改。对有即发事故危险的隐患,检查人员要责令停工进行整改,只有当事故危险隐患解除后,经检查人员确认,方可继续生产。对于违章违章作业行为,检查人员应当场指出,进行纠正。安全负责人对整改的部分要进行复查,经复查合格。以上是鲁班乐标整理的内容,更多关于“搅拌站的安全检查制度”等建筑方面的知识,可以登陆鲁班乐标鲁班乐标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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