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安全施工教育培训制度

1、对新入场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安排工作。2、工程开工前组织施工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及本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的学习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3、项目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教育。4、对从事电气、焊接、起重、建筑登高架设、场内机动车辆驾驶、特种设备操作等特种作业工种,必须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和安全规章的学习,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并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5、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型机具、工人调换工种等,必须进行适应新岗位、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教育和必要的实际操作训练,经考试合格并取证后方可上岗。6、对严重违章作业人员,由质安部门重新进行安全学习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7、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1)、安全思想教育: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本企业有关规章制度;本企业的施工特点、安全施工情况;本企业事故典型案例等。(2)、安全知识教育: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机电设备、高空作业等安全基本知识;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安全基本知识;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知识。(3)、安全技能教育:熟悉本工种、本岗位专业安全技术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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