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是为规范建筑工程绿色施工,做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以及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的目标。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及拆除等建筑工程的绿色施工。那么在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中对于拆除工程施工有哪些规定呢?下面是
鲁班乐标带来的关于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中对于拆除工程施工规定的具体介绍以供参考。
一般规定
拆除工程应制定专项方案。拆除方案应明确拆除的对象及其结构特点、拆除方法、安全措施、拆除物的回收利用方法等。
建筑物拆除过程应控制废水、废弃物、粉尘的产生和排放。
建筑物拆除应按规定进行公示
4级及以上风力、大雨或冰雪天气,不得进行露天拆除施工。
建筑拆除物处理应符合充分利用、就近消纳的原则。
拆除物应根据材料性质进行分类,并加以利用;剩余的废弃物应做无害化处理。
拆除施工准备
拆除施工前拆除方案应得到相关方批准;应对周边环境进行调查和记录,界定影响区域。
拆除工程应按建筑构、配件的情况,确定保护性拆除或破坏性拆除。
拆除施工应依据实际情况,分别采用爆破拆除、机械拆除和人工拆除的方法。
拆除施工前应制定应急预案。
拆除施工前,应制定防尘措施;采取水淋法降尘时,应有控制用水量和污水流淌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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