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建筑买卖合同效力

违章建筑,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占地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违章建筑买卖合同效力是如何的呢?下面是鲁班乐标带来的关于违章建筑买卖合同效力的具体内容以供参考。
根据《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虽然建造人对其建造的建筑物无法办理登记,但无法登记只是导致所有权不能移转,并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
在违章建筑买卖中,出卖人负有交付标的物和转移所有权的义务,违章建筑建造人无法转移其标的物所有权,但仍可交付其标的物,违章建筑为标的物的买卖行为效力并不必然违法,且目前我国法律也无将违章建筑买卖行为定为无效行为的规定。因此只要双方签订的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不损害他人利益,故合法有效,但其并不享有物权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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