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控维护工的安全规程

1、严格执行《洗煤厂安全规程》规定的标准条例。2、较大的维修项目,由项目负责人统一指挥,设安全负责人,监督检查,互相配合。工作前必须检查所用的工具,起吊设备的可靠性,严禁设备超负荷、带病作业。3、设备在检修时,必须严格执行“断电挂牌”的制度(不准用电话联系)。工作人员如因工作需要进入机器内部时,必须设专人在外监护,必要时还应将断电装置枷锁,然后由进入内部的工作人员带好钥匙。一切准备工作完成后,方可进入设备内部工作。4、检修工作中,拆下的零部件应妥善放置,不得丢失。检修机械零部件的接合面时,应将吊起部分垫稳,手不得伸入其间。检查设备内部,应用行灯或手电筒,不得用明火照明。检查容易倾倒的部件时,必须支撑牢固。5、使用扳手时,扳手与螺帽应接触紧密,接触部分不得没粘有油脂。扳手不得加套筒使用,也不可用扳手当锤使用。6、使用手锤、扁铲、锉刀、刮刀、虎钳等专用工具时,应严格遵守各工具的操作规程,以免发生事故。7、设备检修完工后应清理工作现场,不得将杂物或工具遗留在设备内。必须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通知有关部门送电试车。8、行灯电源应采取双线圈变压器,电压不超过36V。 在特殊潮湿地方及金属容器内工作时,电压不得超过12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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