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紧固铁丝或拉铁丝网时,用力不得过猛,不得站在保温材料上操作或行走。2.从事矿渣棉、玻璃纤维棉(毡)等作业,衣领、袖口、裤脚应扎紧。3.地下设备、管道保温前,应先进行检查。确认无瓦斯、毒气、易燃易爆物或酸类等危险品方可操作。4.聚苯烯使用电加热切割。应用36伏电压。5.装运热沥青不准使用锡焊的金属容器,装入量不得超过容器深度的四分之三。6.苯、汽油应缓慢倒人粘结剂内并及时搅拌。调制时,距明火不少于10m。7.在地下室、基础、池壁、管道、容器内等处进行有毒、有害的涂料防水作业,应定时轮换间歇,通风换气。8.患皮肤病、眼结膜病以及对沥青严重敏感的工人,不得从事沥青工作。沥青作业每班适当增加间歇时间。9.装卸、搬运、熬制、铺涂沥青,必须使用规定的防护用品,皮肤不得外露。装卸、搬运碎沥青,必须洒水,防止粉末飞扬。10.溶化桶装沥青,先将桶盖和气眼全部打开,用铁条串通后,方准烘烤,并经常疏通放油孔和气眼。严禁火焰与油直接接触。11.熬制沥青地点不得设在电线的垂直下方,一般应距建筑物25m;锅与烟囱的距离应大于80厘米。锅与锅之距离应大于2m;火口与锅边,应有高70cm的隔离设施。临时堆放沥青、燃料的场地,离锅不小于5m。12.熬油必须由有经验的工人看守,要随时测量控制油温,熬油量不得超过油锅容量的四分之三,下料应慢慢溜放,严禁大块投放。下班熄火,关闭炉门,盖好锅盖。13.锅内沥青着火,应立即用铁锅盖盖住。停止鼓风,封闭炉门。熄灭炉火,并严禁在燃烧的沥青中浇水,应用干砂,湿麻袋灭火。14.配制冷底子油。下料应分批、少量、缓慢。不停搅拌,不得超过锅容量的1/2。温度不得超过80℃,并严禁烟火。15.装运沥青的勺、桶、壶等工具。不得用锡焊。盛油量不得超过容器的2/3。肩挑或用手推车,道路要平坦,绳具要牢固。吊运时垂直下方不得有人。16.屋面铺贴卷材,附近应设置1.2m高围栏。靠近屋面四周沿应侧身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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