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建筑的拆除需要遵循相应的程序,现阶段我国违章建筑处罚程序是怎样的呢?以下是
鲁班乐标带来的关于违章建筑处罚程序的具体内容以供参考。
对于违章建筑处罚程序一般是:
(1)调查询问、现场勘验。由违章建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调查询问、现场勘验(笔录、照片、测绘、相关审批材料、其它违法占地证据等),确认是否违法、违规。
(2)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违章建筑确认后,由违章建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3)由区规建局作出
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由违章建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将违章建筑相关事由报区建设局,区建设局审核后,符合行政处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以上就是鲁班乐标对“违章建筑处罚程序”内容的介绍。更多关于建筑方面的知识和建筑施工
企业资质,可以登入鲁班乐标进行查询。
关注手机鲁班乐标(m./),实时了解建筑行业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