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安全监理工作

建筑安全、施工安全是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工作的中心工作。监理企业在与建设单位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后组建项目监理部,委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同时,就明确项目监理部的工作重点为工程项目建设的安全监理工作。项目监理部从进驻施工现场开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制定《监理规划》中就必须包括安全监理的工作重点,对大型建筑工程、特殊工程、重点工程等编制《安全监理细则》,同时完善安全建立体系、明确安全监理职责、健全安全监理工作制度,为顺利开展安全监理工作奠定基础。

1前言

长期以来建筑业一直是我国职业安全事故率较高的行业之一,各类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屡屡发生,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很大损失,直接影响着建筑业的健康稳定发展。究其原因,除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够落实、安全生产投入不够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存在漏洞等因素外,工程监理单位和常驻现场的监理工程师对履行安全监理认识不到位,不能认真全面履行安全监理也是一个重要原因。无可质疑,安全监理是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安全管理作为项目监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对预防工程安全事故的发生,合理有效减轻安全监理责任将起到重要作用

1.1安全监理的定义

所谓安全监理是指工程建设中的人、机、环境及施工全过程进行安全评价、监控和督查,并采取法律、经济、行政和技术手段,保证建设行为符合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止建设行为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有效地把建设工程安全控制在允许的风险度范围以内,以确保安全性。

1.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理责任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未进行审查的,监理单位应承担《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未经监理单位审查剪子认可,施工单位擅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并将情况及时书面报告建设单位。机那里单位未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并报告的,应承担《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施工单位拒绝按照监理单位的要求进行整改或者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及时将情况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监理单位没有及时报告,应承担《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监理单位在监理巡视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下达书面指令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监理单位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应当承担《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2建筑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现状

2.1监理收费偏低,影响安全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目前监理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一些监理单位相互压价,残酷竞争,很多建设单位不是优先考察监理单位的资质、人员的素质,而是以最低的监理取费标准作为选择的唯一标准,从而监理企业承揽工程项目的监理费远远低于国家取费标准,致使这些工程项目安全监理组织机构不健全,未建立和完善工程监理的内容和程序,安全监理人员配备不齐全,投入人员少,专业不配套。不能指导项目监理机构有效地开展安全监理工作.

2.2监理单位安全责任意识不强,监理作用发挥不够

一部分监理单位对安全监理工作思想不重视,认识不到位,只注重施工质量、进度和投资的监控,没有按规定编制监理规划及监理细则,只是将安全监理放在质量控制工作内容的一个分项,认为安全管理是施工单位自己的事,不愿投入精力抓安全。部分监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工作责任心差,不按要求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工作马马虎虎,敷衍了事走过场,该进行检查时不检查,该旁站监理时不旁站,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听之任之,安全监理不能有效的发挥作用。

2.3安全监理人员配备不足,工作难以正常开展

由于监理单位对安全工作不重视,导致个别工程项目安全监理机构形同虚设,监理人员队伍不稳定,变动频繁。甚至有的一个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几个项目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一个安全监理员身兼数职,起不到应有的安全监督作用,更无从谈起开展日常安全监督、隐患排查及安全大检查等到活动,由于监理组织机构不全,人员不足,安全监理工作难以正常开展,安全监理成为一句空话.

2.4安全监理工作受外部因素干扰大,职责难以发挥

监理作为工程建设第三方责任主体,本应独立公正地处理和协调各方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但在实际工作中监理单位常常身不由己,经常受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政府行政部门等方面因素的干扰干预,不把监理人员当作独立的第三方看待,有时为了赶工期抢进度,施工工序混乱,安全管理制度形同虚设,安全监理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2.5监理队伍总体素质参差不齐,安全专业知识贫乏

因为监理是新兴行业,专业监理人员非常紧缺,有的监理从业人员是从其他部门转行半路出家,有的是退休兼职,学历相差悬殊,且文化水平偏低的占绝大多数。部分监理人员仅经过简单的培训就上岗,缺乏必要的安全专业知识,连诸如脚手架搭设、基坑支护、起重吊装等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都看不懂,不能发现安全技术方案中的错误和存在的问题,对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也不甚清楚,不能及时有效地发现和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

2.6建筑市场不规范,监理工作困难重重

当前由于建筑市场供求关系失衡,施工企业的施工任务相对匮乏,生产能力明显过剩,一些施工企业为了获取工程项目以低于成价竞标,致使中标价格明显偏低。为追求经济效益,一些施工单位大量削减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安全设施投入严重不足,安全隐患大量出现。同时,大量农民工涌入建筑市场,安全意识淡薄、专业技术和安全技能差,经常违章作业、冒险蛮干,导致施工现场混乱,安全隐患多,监理人员协调和管理难度大,安全监理工作困难重重。

3.如何开展安全监理工作

3.1做好安全监理工作的事前控制

健全安全监理责任制。公司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全面负责。总工程师要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负责,并根据工程项目特点,明确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项目监理部要监理以安全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监理制度及运行机制。在健全审查核验制度、检查验收制度和督促整改制度基础上。

完善工地例会制度及资料归档制度。定期召开工地例会,针对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制定专人负责建立内业资料的整理、分类及立卷归档。

建立监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外部培训:监理单位的总工程师和安全监理人员需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继续教育档案。项目监理机构须配备合格的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安全监理工作的专业管理工作。为适应安全监理业务的需求,监理单位要对从事安全监理工作的人员进行安全监理业务培训,提高监理业务水平,并要求其取得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以适应建筑市场发展。内部培训:监理项目部内部应加强对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及制度的学习,包括总监理工程师在内的所有监理人员都应掌握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基本知识,现场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以便在现场从事监理工作时能具备辨别危险、发现事故隐患的能力。

监理规划的编制:编制监理规划时必须包含安全监理专项内容,监理企业应根据《条例》的规定,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和相关行业监理规范的要求并结合具体的工程项目实际,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部各专业人员对安全监理工作进行周密的计划,并纳入《监理规划》之中,监理规划应当包含如何配备合格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监理人员,应结合监理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生产职责,结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明确安全监理工作内容,制定安全监理的实施措施等。

检查施工单位安全保障体系是否完善。施工单位自身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施工能力是施工安全的基础保证。因此安全监理的终点首先是敦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级安全施工责任制,要喝茶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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