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绿色建筑设计规范是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保障居住者和使用者多层次的健康需求,促进广西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规范、指导广西绿色建筑设计。那么,广西绿色建筑设计规范对于室内声环境的要求是如何的呢?下面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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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室内的允许噪声级、围护结构的空气声隔声标准及楼板撞击声隔声标准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88的要求。
毗邻城市交通干道的建筑,应加强外墙、外窗的隔声性能。也可以通过绿化植物的遮挡,减少对建筑的噪声干扰。
下列场所的顶棚、楼面、墙面和门窗宜采取吸声和隔声措施:
1)学校、医院、旅馆、办公楼建筑的走廊及门厅等人员密集场所;
2)车站、体育场馆、商业中心等大型建筑的人员密集场所;
3)空调机房、通风机房、发电机房、水泵房等有噪声污染的设备用房。
应采用浮筑楼板、弹性面层、隔声吊顶、阻尼板等措施加强楼板撞击声隔声性能。
屋面板采用轻型屋盖时,宜采用防止雨噪声的措施。
应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管道应采用有效的减振、隔振、消声措施。对产生振动的设备基础应采取隔振措施。
电梯机房及井道和易产生噪声的排水等管道应合理设置,应避免与有安静要求房间相邻,当受条件限制而紧邻布置时,应采取下列隔声降噪措施:
1)电梯机房墙面及顶棚应做吸声处理,门窗应选用隔声门窗,地面应做隔声处理。
2)电梯井道与安静房间之间的墙体做隔声构造处理。
3)电梯设备应采取减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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