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建设工程“芙蓉杯”质量奖设“芙蓉杯”优质工程奖和“芙蓉杯”施工优质奖,是成都市城乡建设工程质量的市级荣誉奖。
“芙蓉杯”质量奖评选
参与评审的建设工程应是列入国家、省、市、县(区)的建设计划,且工程位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技术改造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村镇建设、市政工程项目。(详见文章“芙蓉杯”质量奖申报范围)
“芙蓉杯”质量奖评审
成都市建设工程“芙蓉杯”质量奖工程由成都市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审定,并组织评审委员会负责检查、评审工作,具体日常工作委托成都市建筑业联合协会及成都市城乡建设质量管理协会负责。(详见文章“芙蓉杯”质量奖评审程序)
成都市建设工程“芙蓉杯”质量奖每年评选、审定、颁发一次。优质工程奖每年不超过十个,施工优质奖每年不超过三十个。
获得成都市建设工程“芙蓉质员奖的工程由成都市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成都市建筑业联合协会、成都市城乡建设质量管理协会授予奖杯,对参与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和建设单位授予奖状。获奖单位可按有关规定,对在创优活动中成绩突出的职工,给予一次性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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