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评价与等级划分

制定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是为贯彻国家和北京市技术经济政策,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规范北京市绿色建筑的评价,推进可持续发展。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民用建筑绿色评价。其中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评价与等级划分是如何的呢?下面是鲁班乐标带来的关于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评价与等级划分的详细介绍以供参考。
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由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施工管理、运营管理7类指标组成。每类指标均包括控制项和评分项。评价指标体系还统一设置加分项。
设计评价时,不对施工管理和运营管理2类指标进行评价,但可预评相关条文。运行评价应包括7类指标。
控制项的评定结果为满足或不满足;评分项和加分项的评定结果为分值。
绿色建筑评价应按总得分确定等级。
评价指标体系7类指标的总分均为100分。7类指标自的评分项得分Q1、Q2、Q3、Q4、Q5、Q6、Q7按参评建筑该类指标的评分项实际得分值除以适用于该建筑的评分项总分值再乘以100分计算。
加分项的附加得分Q8按本标准第11章的有关规定确定。
绿色建筑评价的总得分按下式进行计算,其中评价指标体系7类指标评分项的权重w1~w7按下表取值。
ΣQ=W1Q1+W2Q2+W3Q3+w4Q4+w5Q5+ww6Q6 +w7Q7+Q8


绿色建筑各类评价指标的权重

注:
1、表中“ ———”表示施工管理和运营管理两类指标不参与设计评价。
2、对于同时具有居住和公共功能的单体建筑,各类评价指标权重取为居住 建筑和公共建筑所对应权重的平均值。
绿色建筑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3个等级。3个等级的绿色建筑均应满足本标准所有控制项的要求,且每类指标的评分项得分不应小于40分。当绿色建筑总得分分别达到50分、60分、80分时,绿色建筑等级分别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
对多功能的综合性单体建筑,应按本标准全部评价条文逐条对适用的区域进行评价,确定各评价条文的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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