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现场的安全操作规程

(一)车间安全操作规程

1、生产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岗位技能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才能独立上岗。

2、新设备、新工装、新模具、新工艺必须在生产副总、技术部或电工的指导和监视下,经调试合格,熟悉并掌握其性能和作业要领后,才能交付应用。

3、严禁在车间内追逐、打闹、嬉戏、做体育运动及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4、作业人员应经常检查、定期保养本岗位的设备、工具,保证安全防护装置完整、绝缘良好、运转正常。

5、正确使用和爱护劳动保护用品,但操作转动设备时,不可戴手套作业。

6、每次作业前,应检查并清理设备、工具各运转部位异物,整理并保持通道和作业场所整洁,工位器具、材料、产品整齐有序。

7、每日下班前,应将作业场所和责任区域打扫干净,将工位器具、材料、工件摆放整齐,但在清扫中,不得使用压缩空气或其它瓶装气体。

8、对设备的清理和修理工作应在停机、断电条件下进行,正在运行的设备,不得进行清洁和修理。

9、生产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工艺流程、作业准则和安全操作规程,必须更改时,应取得生产副总批准,不得擅自作主。

10、易燃易爆物品应远离火源、电源。

11、机器、设备在运行过程中,操作者不得擅自离开或分散注意力,作业过程中,不得聊天、读书、看报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暂时离开时,必须停车、切断电源。

12、生产设备出现漏电或故障,必须立即停车、切断电源,报告当班电工;经查明原因,检修合格后才能继续作业。

13、轮班作业时,应做好上下班交接工作,并搞好周边环境卫生。在交接时,应认真清点和检查工具、设备、材料、工件情况及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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