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建筑标准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1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1]17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和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在原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06基础上进行修订完成的。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基本内容: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基本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施工管理、运营管理、提高与创新。

新旧版绿色建筑标准之间的区别有哪些呢?

1.将标准适用范围由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中的办公建筑、商场建筑和旅馆 建筑,扩展至各类民用建筑。

2.将评价分为设计评价和运行评价。

3.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在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 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和运行管理六类指标的基础上, 增加"施工管理"类评价指标。

4.调整评价方法,对各评价指标评分,并以总得分率确定绿色建筑等级。 相应地,将旧版标准中的一般项改为评分项,取消优选项。

5.增设加分项,鼓励绿色建筑技术、管理的创新和提高。

6.明确单体多功能综合性建筑的评价方式与等级确定方法。

7.修改部分评价条文,并为所有评分项和加分项条文分配评价分值。

以上是鲁班乐标为中国建筑人士收集整理的关于“绿色建筑标准”的详细建筑知识介绍。关注手机鲁班乐标(m./),实时了解建筑行业最新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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