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建设综合控制基准中,质量控制基准是质量控制的依据,是质量控制中的第一环节,也是后续环节赖以进行的基础。1988年年末,我国制定并发布了等效采用ISO-9000系列国际标准的GB/T-10300系列标准;1992年10月又发布了等同采用ISO-9000系列国际标准的GB/T-19000系列标准;国际标准化组织分别于1994年、2000年发布了修订后的第二版、第三版ISO-9000族国际标准后,我国又及时将其等同化为国家标准,2008年10月发布了GB/T-2008系列标准,代替GB/T 19000-2000。该标准等同采用ISO 9000:2005。它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质量控制基准的建立提供了基本依据。
工程项目建设质量控制基准是衡量和保证工程质量、工序质量和工作质量是否合格或满足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由于建筑产品一般都是合同环境下的产品,所以工程项目建设质量基准多数是合同环境下的质量标准。
质量控制基准主要有技术性质量控制基准和管理性质量控制基准两大类。
(1)技术性质量控制基准,是指合同规定选用和法定采用的质量技术标准。包括项目设计要求、设计规范、设计文件、设备材料规格标准、施工规范、质量评定标准、试车规程等技术规范标准。
(2)管理性质量控制基准,是指为保证质量达到合同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要求而设立的质量管理标准,也称为项目质量体系。包括业主方(含监理方)和承包方(含设计方、供应商)为保证实现项目建设质量目标分别建立的质量监控系统和质量保证体系。
质量技术标准与质量管理标准都是为了保证项目质量目标的实现而存在的,都属于质量标准。然而前者主要反映产品的适用性要求,强调结果的合格性,是质量形成和质量检验的基础性依据,具有强制性和绝对性,必须满足要求,是质量控制基准中的“硬件”。后者所反映的主要是保证实现质量目标的能力和机制(质量保证体系),强调过程的程序性、计划性和可控性,它既服务于质量技术标准,为质量技术标准在全过程的质量循环中得以贯彻落实提供保证,又管辖和规定质量技术标准的选择、制定和应用,可以说是质量控制中的“软件”。二者互相促进和补充,不可相互取代。
工程项目建设质量控制基准是处于合同环境下的质量标准,要在业主和承包商协商谈判的基础上,以合同文件的形式规定下来。它的建立要遵循以下原则:
1)符合有关法律、法令
国内工程项目应符合我国法律和有关地方、部门的法规,不得与之抵触。国际工程项目应符合项目所在国或合同注明的适用国法律。
2)保证工程项目质量目标,让用户满意
质量标准必须满足实现质量目标的要求,尊重用户的权益,把为用户服务作为出发点、立足点。当用户由于缺乏专业知识提出不切实际的要求时,应通过沟通交流达到共识。
3)保持一定的先进性
无论是技术标准还是管理标准,都应采用较为先进的新标准、新规范。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承包商企业应逐步建立健全不低于行业或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并在工程项目上采用。企业标准易于动态管理,保持先进性。
4)加强预防性
首先要健全和完善承包商企业的质量体系,然后以此为基础,针对特定项目建立工程项目建设质量保证体系,加强预防性的组织、计划和控制。
5)照顾特定性,坚持标准化
工程项目建设是单件性生产,个异性很强,所建立的质量控制基准要照顾到本项目的特点。但是无论是选用企业标准,还是本项目特殊性的标准,都应坚持工程建设标准化的要求。如质量技术标准要遵循GB7027标准工作导则;质量管理标准要采用GB/T 19000-ISO 9000系列标准。
6)不追求过剩质量,考虑经济合理性
在必须满足工程项目质量目标的前提下,不制定超过目标要求的控制基准,更不制定不配套的局部超高标准。尤其是工程质量考核标准应强调一次合格率,不宜过分强调优良率。质量中的经济合理性是通过质量成本来衡量的。质量成本是指将工程(产品)质量保持在规定的质量水平上所需要的费用。工程质量的提高与质量成本的降低是一对矛盾,处理这一矛盾的原则是寻求质量、成本和效益的最佳效果,即求取最佳质量成本点。
7)有关标准应协调配套
工程项目建设的系统性决定了质量标准的协调配套性。管理标准与技术标准要配套,二者内部也必须形成协调的体系。
8)与国际标准接轨
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是我国的一项重要技术经济政策,是一种廉价的技术引进。应贯彻“认真研究,积极采用,区别对待”的方针。
9)做到程序简化和职责清晰,可操作性强
质量管理标准由大量的程序和职责构成,要尽量简化程序,明确职责,避免因程序过于繁杂而不能坚持,因职责含混不清而扯皮推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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