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减轻职业危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收工前安全回检制度是指为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减轻职业危害而进行的各种检查活动。
第三条、收工前安全回检的范围包括项目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不安全状态、不安全行为、管理上的缺陷、相关机械、物资、安全用电等。
第四条、收工前安全回检制度的依据是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行业规范,以及企业的规章制度和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章、收工前安全回检制度种类及组织
第五条、收工前安全回检制度是架子队每个作业工班进行的一项日常检查,是施工班组在收工前对所施工工点进行的一次全面检查。
第六条、班组收工前安全检查由班长组织,由班组有关人员组成,每天必须对本班组收工前的安全进行全面检查。
第三章、收工前安全回检主要内容
第七条、班组收工前安全检查的内容
(一)机械设备防护装置、定时维护、保养管理情况;
(二)电气设备漏电保护、接地装置管理情况;
(三)起重设备定期检定、安全防护设施的运行情况;
(四)锅炉、压力容器、管道及其安全附件管理情况;
(五)消防设施设备配套、定期检查管理情况;
(六)危险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状态情况;
(七)防暑降温、防冻、防雷、汛期等物资设备防护情况;
(八)变配电室及各种绝缘工具的使用情况;
(九)员工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情况;
(十)容易出问题的设备、小型机具,是否处于关机停电状态;
(十一)员工下班前是否遗失劳动防护用品;
(十二)安全现场通道是否畅通;
(十三)原材料和工器具是否安全摆放,是否存在危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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