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目标监督检查制度

为了确保公司制定的安全目标顺利进行,各级领导必须加强监督检查。现将检查制度作出如下规定:一、公司每月由经理主持由各部门负责人、各科室、各项目经理、安全人员参加的生产调度会。总结每个月安全生产检查目标实施情况,各级各部门负责人必须递交当月安全生产书面情况,提出下阶段工作计划。二、安全文明监督科每年进行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公司副经理、工程处主任带队对各工地的安全目标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在检查发现问题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书,并进行复查。并将检查情况做好记录。三、各项目经理部每周组织各工长、班组长进行一次检查,对本施工范围内的脚手架、机具设备、四口五临边、临时用电等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安排人员进行整改,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目标实施。四、施工队班组应每天进行检查,对本班组的工作区域所有安全设施等进行自查,对本班组在操作中存在问题进行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每天召开班前、班后会、总结安排下一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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