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勘测历程与技术要求论述

土地勘测定界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外业调绘,包括权属界线的调绘、土地利用类型及土地利用类型界线的调绘、基本农田界线的调绘、农用地转用范围线的调绘;(2)平面控制测量;(3)界址点的放样及界标的埋设;(4)界址点测量;(5)面积计算和汇总;(6)勘测定界图测绘。土地勘测定界成果资料包括:①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②勘测定界图、勘测定界用地范围图;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④勘测定界图结合表(图幅在3幅以下不用提供,3幅以上要求提供);⑤电子报盘数据;⑥建设项目用地红线坐标电子数据;⑦观测记录、计算手薄。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是核发建设用地《建设用地批准书》的法定成果资料和图件,报批核准后,由国土主管部门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技术要求

(1)在土地利用现状图中使用MAPGIS直接按图中的2001年过渡期分类标准统计的地类的基础上,再按相应的细分对应标准对应到《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中来,即与电子报盘软件中的分类标准是一致的。细分对应标准请参看附页“过渡地类与国标地类对照表”,其中建设用地无一一对应关系,较难对应,须按用地现状的情况,按新分类中的分类释义理解,区分细分到不同的建设用地三级地类,如旧分类中为“201城市”的一个地类图斑,新地类可能细分为“05X商服用地”和“07X住宅用地”两个图斑或更多(表略)。细分的原则是“能确定细分无误的就细分”,同时新的图斑线要展绘到土地利用现状图、勘界图中并表示清楚。

(2)是否占用基本农田、占用多少,由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进行判断和统计。(3)规划图地类统计时,凡是靠近海边或河流的水面用地,不要再归类到农用地中,而是将河流水面、坑塘水面、苇地、滩涂归入到未利用地中,将水库水面、沟渠、水工建筑物归入到建设用地中,在城区的水库用地等归入到建设用地中。(4)电子报盘数据的填写。报省、国家审批的单独选址项目,按单独选址项目在新版的“建设用地电子报盘系统安装盘10-2009-4-8.exe”软件中填写,属市级审批的项目或报省分批次审批的项目,按分批次项目在原电子报盘软件中填写即可(图略)。

(5)纸质成果装订方法及份数: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含报告书、勘测定界表、拟占土地权属分类面积汇总表、界址点成果表、用地地理位置图、勘界图)装订为一册(勘界图数量少能折叠装订的应订为一册,否则勘界图应另外做封面并另外装订成册),份数为一式4份(1980国家大地坐标系、含留底)、一式3份(珠海地方坐标系,含留底),拟占土地权属分类面积汇总表、1:1万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统计图折叠为A4纸大小简易装订(不加封面,只订一个钉即可,仅1980国家大地坐标系成果才有本项),属市级审批的项目或报省分批次审批的项目份数为一式4份(含留底),属省、国家审批的单独选址项目,或需往省或国家报批的属于征收土地、或农用地转变为建设用地的、或未利用地转变为建设用地超过5hm2的非单独选址项目,份数为一式8份(含留底)。

注意事项

(1)单独选址项目:土地管理的原则是只能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中的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用地。需要在上述范围之外进行建设用地的,存在可能的只能是重大能源、交通、基础设施类型的省和国家重点的项目。这类项目属单独选址项目,这类项目需往省、国家进行用地报批。(2)分批次报批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中属建设用地,但土地利用现状图中仍是非建设用地的,项目为分批次报批项目。分批次项目分批向省报批。需往省或国家报批的属于征收土地、或农用地转变为建设用地的、或未利用地转变为建设用地超过5hm2的非单独选址项目也属于分批次报批项目。

(3)市级报批的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中属建设用地,土地利用现状图中也是建设用地的,项目为市级报批项目。项目在市报批即可。(4)1:1万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前者按年进行更新,后者定期修编,两图由我院信息管理部门定期从市国土部门获取,该两图的指定版本是土地勘测定界中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分类和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分类的依据。(5)关注国家二调结果,对涉及国务院批准的土地勘测定界测绘,以及国土主管部门指定需按二调版土地利用现状图进行土地分类统计的单项土地管理类测绘服务业务,需按二调版土地利用现状图进行土地分类统计。

土地勘测定界测绘业务是一项政策性很强、涉及多种图和多种坐标系、技术要求较为复杂的测绘业务。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要了解政策背景,按辖区国土主管部门的要求,遵照测绘基本原则进行测绘。同时要不断更新各种测绘技术和相关软件,关注国家二调成果,以更好地为土地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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