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M在国外应用现状研究

建筑信息模型( 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简称bim) 从提出到逐步完善,再到工程建设行业的普遍接受,经历了几十年的历程。BIM 的实践最初主要由几个比较小的先锋国家所主导, 比如芬兰、挪威和新加坡,美国的一些早期实践者紧随其后。经过长期的酝酿, BIM 在美国逐渐成为主流, 并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其他国家的BIM实践产生影响。如今,BIM 应用在国外已经相当普及,本文旨在介绍BIM 在国外应用的现状。

 新加坡BIM的发展与应用

1995 年新加坡国家发展部启动了一个名为CORENET(Construction and Real Estate Network)的IT 项目。主要目的是通过对业务流程进行流程再造(BPR),以实现作业时间、生产效率和效果上的提升,同时还注重于采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实现建筑房地产业的参与方间实现高效、无缝地沟通和信息交流。Corenet 系统主要包括三个组成部分:e-Submission、e-plan Check 和e-info。在整个系统中,居于核心地位的是e-plan Check 子系统,同时其也是整个系统中最具特色之处。该子系统的作用是使用自动化程序对建筑设计的成果进行数字化的检查,以发现其中违反建筑规范要求之处。

 为了保证CORENET 项目(特别是e-plan check 系统)的顺利实施,新加坡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取得了较好地效果。其中主要包括:

 (1) 广泛的业界测试和试用以保证系统的运行效果

 (2) 注重通过各种形式与业界沟通,加强人才培养

 (3) 加强与国际组织的合作在系统的研发过程中

新加坡政府非常重视与相关国际组织的合作,这可以使得系统能得到来自国际组织的全方位支持,同时也可以在更大的范围得到认可。

 美国BIM的应用与发展

2003年起,美国总务管理局(GSA) 通过其下属的公共建筑服务处(Public Buildings Service,PBS) 开始实施一项被称为国家3D-4D-BIM 计划的项目,实施该项目的目的有:①实现技术转变,以提供更加高效、经济、安全、美观的联邦建筑;②促进和支持开放标准的应用。按照计划,GSA 从整个项目生命周期的角度来探索BIM 的应用,其包含的领域有空间规划验证、4D 进度控制、激光扫描、能量分析、人流和安全验证以及建筑设备分析及决策支持等。为了保证计划的顺利实施,GSA 制定了一系列的策略进行支持和引导,主要内容有:

 (1)制定详细明了的愿景和价值主张

 (2)利用试点项目积累经验并起到示范作用

 (3)加强人员培训,建立鼓励共享的组织文化

 (4)选择适合的软件和硬件,应用开放标准软、硬件系统构成了BIM 应用的基础环境

 英国BIM的应用与发展

与大多数国家相比,英国政府要求强制使用BIM。2011年5 月,英国内阁办公室发布了“政府建设战略(Government Construction Strategy)”文件,其中有整个章节关于建筑信息模型(BIM),这章节中明确要求,到2016 年,政府要求全面协同的3D·BIM,并将全部的文件以信息化管理。

 英国BIM使用情况

 英国的设计公司在BIM 实施方面已经相当领先了,因为伦敦是众多全球领先设计企业的总部,如Foster and Partners、Zaha Hadid Architects、BDP 和Arup Sports,也是很多领先设计企业的欧洲总部,如HOK、SOM 和Gensler。在这些背景下,一个政府发布的强制使用BIM 的文件可以得到有效执行,因此,英国的AEC企业与世界其他地方相比,发展速度更快。

 韩国BIM的应用与发展

韩国在运用BIM 技术上十分领前。多个政府部门都致力制定BIM 的标准,例如韩国公共采购服务中心和韩国国土交通海洋部。

韩国主要的建筑公司已经都在积极采用BIM 技术,如现代建设、三星建设、空间综合建筑事务所、大宇建设、GS 建设、Daelim 建设等公司。其中,Daelim 建设公司应用BIM 技术到桥梁的施工管理中,BMIS 公司利用BIM 软件digital project 对建筑设计阶段以及施工阶段的一体化的研究和实施等。

韩国BIM线路图

 北欧国家BIM的应用与发展

北欧国家包括挪威、丹麦、瑞典和芬兰,是一些主要的建筑业信息技术的软件厂商所在地,如Tekla 和Solibri,而且对发源于邻近匈牙利的ArchiCAD 的应用率也很高。

 北欧四国政府强制却并未要求全部使用BIM,由于当地气候的要求以及先进建筑信息技术软件的推动,BIM 技术的发展主要是企业的自觉行为。如Senate Properties 一家芬兰国有企业,也是荷兰最大的物业资产管理公司。2007 年,Senate Properties发布了一份建筑设计的BIM 要求(Senate Properties'BIM Requirements for Architectural Design,2007)。自2007 年10 月1 日起,Senate Properties 的项目仅强制要求建筑设计部分使用BIM,其他设计部分可根据项目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用BIM 技术,但目标将是全面使用BIM。该报告还提出,在设计招标将有强制的BIM要求,这些BIM 要求将成为项目合同的一部分,具有法律约束力;建议在项目协作时,建模任务需创建通用的视图,需要准确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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