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飞英杯优质工程

发布时间:2019-11-27

湖州市建设工程飞英杯奖评审办法


一、评审总则

1、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鼓励施工企业提高工程质量,争创精品工程,经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湖州市建设工程飞英杯奖。特制定本办法。

2、湖州市建设工程飞英杯奖是本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最高荣誉奖,湖州市建筑业协会受湖州市建设局的委托,承办此项评审工作。组成湖州市建设工程飞英杯奖评审小组。

3、湖州市建设工程飞英杯奖评审每年一次,评审的基本程序为:单位申报、组织推荐、协会初审、评审组复查评审、社会公示、报建设局备案由协会发文公布等六道程序。同时确定推荐申报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的工程。

4、获奖的工程应达到市内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是用户满意、社会赞赏并经得起时间考验的工程,获奖工程在三年内发现有较大质量问题的,将取消其获奖资格。

5、在每年下发评审通知时,根据市区、各县创优计划的实施情况,确定各地申报飞英杯奖的名额分配数。为了防止评优出现过多过滥,应严格控制评优数量,每年度申报总数控制在50项以内,同一企业不得超过6项。

6、每年年初由有关企业申报创优计划,对申报计划后陆续开工的项目,应随时办理补报计划。

7、申报工程的各方主体应当遵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严格执行规范“强制性条文”。

8、申报工程各方主体的诚信度应较好,并遵守下列规定:

申报单位应做到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行贿送礼,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直到取消申报或获奖资格。

申报单位的申报工程在建设过程中,被县(区)以上行业主管部门2次及其以上不良行为公示或1次公示期为1年及其以上不良行为公示的,该工程项目不得申报。

申报工程的参建单位有被县(区)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不良行为公示的,该参建单位不得申报。

申报工程的监理单位有不良行为被公示的,该工程获奖后,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不予以奖励或表彰。

9、评审工作应坚持公正、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评审人员要秉公办事,严守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撤消其资格,直至建议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10、获奖工程的奖励:

对获奖工程的施工单位授予奖杯和荣誉证书,对获奖工程的监理单位、参建施工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对获奖工程的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和参建项目经理给予通报表彰;抄报市建设局载入施工、监理企业和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档案;获奖工程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可向本协会申请颁发荣誉证书。

二、申报条件

申报当年度浙江省钱江杯(优质工程)的工程,其申报条件按当年度浙江省钱江杯(优质工程)的要求申报。其他工程,应符合下列申报条件:

(一)工程规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公共建筑和工业厂房单体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以上;

2、住宅工程单体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

3、工程合同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市政、水利、交通和其他特殊工程项目;

4、工程合同造价在600万元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

5、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建筑风格独具特色,工程质量特别突出的工程项目。

(二)申报的工程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工程项目已列入创优计划;

2、工程(包括装饰和安装)已在评审年度9月底前竣工;申报工程的公共部位不得“粗装饰”,公共建筑的“粗装饰”面积不得大于总建筑面积的20%;

3、工程项目已办理竣工备案,并已投入使用,用户反映良好;

4、工程质量优于现行技术标准,获县(区)优质工程或推荐工程;

5、必须是县(区)级及其以上安全文明标化工地;未开展安全文明标化工地评选的,必须提供县(区)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安全无事故和能做到文明施工的证明;

6、工程的科技含量高,积极应用部、省推广的新技术。

(三)申报的企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在湖州市内注册或进湖备案的建筑、市政和其他专业施工企业;

2、工程的总承包或主承建单位。

(四)申报的参建单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申报的参建单位不应超过2个;

2、申报建筑建工程参建单位必须是该工程的装饰或安装单位;

3、参建单位所参建部分的工程质量优于工程总体质量水平;

4、参建工程合同造价不少于总造价的20%,或建筑工程的参建工程合同造价200万元以上、其他专业工程参建工程合同造价400万元以上。

三、申报办法

申报企业必须填写申报工程的《湖州市建设工程飞英杯奖申报表》并提供有关申报材料。由县(区)行业主管部门在相应范围内公示,吸收公众意见,并按每年度评审工作通知要求的申报截止日期前将相关资料报市建筑业协会,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套)

1、湖州市建设工程飞英杯奖申报表;

2、建设工程竣工备案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核对后归还);

3、有关责任主体对申报工程分部及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记录(带原件核对后归还);

4、获县(区)优质工程的文件(证明)或县(区)行业主管局(协会)的推荐函;

5、附文字说明和工程彩照。

五、评审程序

1、市建筑业协会对各县(区)上报的工程项目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复查项目的数量;

2、调整和确定评审小组成员;

3、由评审小组对申报工程进行复查评审,内容包括:

(1)与有关方座谈,听取意见;

(2)复查实物工程质量;

(3)查阅工程有关资料;

(4)对工程质量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5)无记名方法进行投票,初步确定获奖工程名单。

4、申报浙江省钱江杯(优质工程)奖的工程项目,参照省钱江杯(优质工程)的评审要求进行评审;

5、经评审小组评定的获奖工程名单和推荐申报省钱江杯(优质工程)奖的工程名单在湖州建设信息网或其他公开媒体上公示,吸收公众意见,随后将确定的获奖工程名单发文通报表彰和向省协会推荐申报省钱江杯(优质工程)奖的工程。

六、解释与执行

1、本办法由湖州市建筑业协会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2004年度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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