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甲方"赶进度"造假,致5人死亡,施工企业被当地清出!

发布时间:2018-09-05 来源:徐州市城乡建设局

为帮甲方拿销售许可证,制造形象进度假象,进行拆除作业时致5人死亡,结果施工单位:


项目部副经理,涉嫌刑事犯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施工现场负责人,涉嫌刑事犯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项目经理,事故发生时未到岗,建议市安监局对其处10000元人民币的罚款。


公司董事长、法人,对其职务予以罢免,对该企业处以100万元罚款。


2017年7月14日,建设单位要求在没有基础施工的情况下,采取在自然地坪直接搭建假楼房平台的方式,平台四周用整块模板和防尘网围护,伪造楼房已施工至正负零的形象进度假象,以骗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在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下达拆除临时平台的指令。


8月1日,施工人员在没有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违反拆除顺序和方法作业,致使临时平台整体失稳坍塌,造成现场5名施工人员死亡,1人重伤。


2018年1月,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下发通报(徐建通〔2018〕2号):



1、施工单位:清除出徐州建筑市场,上报住建厅,建议清除出江苏建筑市场,并由省住建厅通报浙江省住建部门,按相关规定对其资质进行处理


2、建设单位:全市通报批评,将该企业列入黑名单。对该公司及其项目建设程序、质量安全行为等进行重点监管。其搭建临时楼房平台行为建议由市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3、监理单位暂停在徐州地区承揽监理业务资格6个月(自本通报之日起)。


监理项目部总监,暂扣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鉴于该同志涉嫌刑事犯罪,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待判决生效后依照相关规定上报核准注销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徐州市人民政府“8.1”事故调查组,在调查报告中对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处理如下:


1、徐州事业部经理,指使下属伪造公文、指令施工单位违规搭建临时楼房平台,假冒工程施工形象进度。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2、项目负责人,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建议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公司董事长、法人,由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对其职务予以罢免


4、土建工程师,建议市安监局对其处1万元罚款


2018年5月,徐州泉山区法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


中梁地产集团徐州旭鑫置业有限公司怡景嘉园建筑工地“8•1”临时楼房平台坍塌较大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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