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河北省农村住房建筑设计导则》(以下简称《导则》),主要针对不需要专门进行建筑设计的新建二层及以下农村住房,明确相关要求和工程措施。
《导则》共分为场地与规划、建筑设计、结构设计、保温与智能取暖、给排水与电气设计等八部分内容。
《导则》综合考虑农村住房的特点、自然条件以及农村生活生产习惯,在提升农村住房安全性能的基础上,重点突出节能措施的应用和智能取暖的要求,提高建筑效能,促进农村气代煤、电代煤的实施。根据模拟测试,在门窗、墙体、屋面、地面等部位,若均按《导则》采用节能措施的新建农村住房,与未采用节能技术的农房比较,采暖期可节约能耗65%左右。
在建筑设计方面,根据农村住房安全和节能要求,《导则》对新建农村住房建筑布局、平立面,以及不同地区窗墙比限值等,作出具体规定。既保证新建农村住房建筑设计方案科学合理、具有地方特色,又有利于建筑节能。
《导则》根据农村住房安全和节能要求,对新建农村住房建筑布局、平立面,以及不同地区窗墙比限值等,作出具体规定。既保证新建农村住房建筑设计方案科学合理、具有地方特色,又有利于建筑节能。
在保温和智能取暖方面,《导则》结合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实际,就燃气壁挂炉、蓄热式电暖器、空气源热泵,太阳能光热+辅助热源、生物质、清洁煤取暖等,明确智能控制要求;在散热设备方面,通过并联式取暖系统,达到分时、分区智能控制,满足行为节能要求。
此外,为指导新型结构体系在农村住房中的应用,《导则》对低层轻钢结构体系、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异型构件建筑体系、CL建筑体系、EPS模块剪力墙体系进行了介绍。(刘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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