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行政许可法》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有关规定,我厅对近期申请工程勘察资质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5日至2021年1月7日。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如对公示企业有疑义可以举报。举报内容应实事求是,并以书面形式将反映情况寄(送)到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邮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处
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9号
邮政编码:110001
联系电话:024-83988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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