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荐我区绿色建筑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7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建厅-文件通知

编号20210458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建标规〔20211号)要求,结合我区发展绿色建筑工作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对我区绿色建筑专家库成员进行更新。现将组织推荐绿色建筑专家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业

推荐的专家应从事建筑、规划、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建材、施工、检测等专业,按专业分组进行分类申报。

二、推荐条件

(一)连续从事本专业15年以上,具有本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具有丰富的绿色建筑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熟悉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三)有志于推动全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能够积极参加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评定、绿色建筑督查等工作,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工作协调能力;

(四)优先推荐于2019年或2020年参加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宣传贯彻培训班的人员。

三、相关要求

(一)推荐的专家以在职专业技术人员为主,原则上不超过65岁;

(二)各单位应本着促进我区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公正客观进行推荐;

(三)我区绿色建筑专家名单以此次推荐后审核、公布为准。

四、推荐程序及其他事项

具体工作委托广西建设科技与建筑节能协会绿色建筑分会(以下简称绿色建筑分会)负责。各有关单位在征得推荐人选本人同意后,对其业绩、能力、水平、资历等进行综合性和真实性考核,择优推荐,并于2021330日前将《申请表》(详见附件)以及专家职称、业绩证明等材料一式一份报绿色建筑分会(含电子版)。

联系人:韦爱萍;联系电话:0771-226421213768586806;工作邮箱:2739187124@qq.com


附件:广西绿色建筑专家推荐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317

附件

广西绿色建筑专家推荐表

姓   名


性别


籍贯


民族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年月


职称


工作单位


职务


现从事专业


本专业工

作时间(年)



毕业院校及专业


学历学位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单位地址


时    间

学历与工作简历











主要学术成就及业绩简介(500字内)


单位推荐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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