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绿色建材高质量发展及推广应用方案

发布时间:2024-10-29 来源:吉林省住建厅-文件信息
吉林省绿色建材高质量发展及推广应用方案
  
吉建科〔2024〕13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房产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科技局、教育局、卫健委、体育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税务局、金融监管分局,人民银行吉林省各市(州)分行: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部署,落实国家、省绿色建材发展要求,健全绿色建材市场体系,促进建材和建筑业转型升级,实现城乡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加速绿色建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大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力度,提高绿色建材应用比例,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为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和美丽中国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加大工程应用力度。纳入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试点项目的长春市医院、学校、办公楼、综合体、展览馆、会展中心、体育馆、保障性住房等新建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应当采购和使用符合相关标准的绿色建材,力争到2025年实现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政策实施的全覆盖。鼓励其他城市医院、学校、办公楼、综合体、展览馆、会展中心、体育馆、保障性住房、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等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采购和使用绿色建材。支持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绿色建材,引导新建、改建农村住房采用绿色建材。强化绿色建筑中绿色建材选用要求,星级绿色建筑项目绿色建材应用比例不低于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要求。逐步提高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省住建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卫健委、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州)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下同)
  (二)推广绿色建材适宜技术产品。根据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结合我省实际,编制《吉林省政府采购绿色建材产品推荐目录》,将未经认证、但满足采购需求标准的绿色建材纳入目录,并公布生产企业信息、产品主要性能指标。发布《吉林省适用绿色建材推广应用目录》《吉林省建设工程材料应用目录》,适时推广适用于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海绵城市等不同应用场景的部品化、功能性绿色建材产品。组织开展绿色建材应用示范工程建设,推动整体卫浴、整体厨房、集成化墙板、标准化外窗等绿色建材产品应用。围绕农房绿色低碳建设需求,发展性价比高、符合区域消费习惯的绿色建材。(省住建厅、省工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大绿色建材认证和认证机构培育力度。支持具备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有关技术产品应用推广能力和经验的机构,申请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资质。加大国家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目录和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解读宣传力度,引导建材生产企业向具备资质的认证机构申请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研究建立采信备案机制,加快绿色建材产品目录、绿色产品标识认证信息、采信应用等数据的互联、互通、互认。(省市场监管厅、省工信厅、省住建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政策金融支持。贯彻落实国家、省级相关支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发展绿色金融、转型金融,支持绿色建材生产企业发展。鼓励银行机构持续加大绿色信贷投放力度,优化审批流程,对符合条件的可循环利用建材、超低能耗建材等绿色建材生产项目和应用示范项目给予优惠利率支持。将绿色建材应用情况纳入省级相关奖项评分项,符合条件的绿色建材应用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奖项。(省工信厅、省市场监管厅、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吉林金融监管局、吉林证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科技创新驱动。将绿色建材技术产品研究作为城乡建设科技计划项目重点支持方向。支持建材生产企业发挥创新主体作用,联合领域内高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等组建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创新创业联合体、技术创新中心,围绕高效节能保温材料、结构保温一体化墙板、节能门窗、建筑垃圾再生建材、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装配化装修、高性能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等工程应用技术攻关,推进绿色建材科技成果转化。鼓励科研院所、中介机构组建绿色建材推广应用专业委员会,为开展绿色建材产品推广应用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服务。(省住建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吉林金融监管局、吉林证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进创新型绿色建材企业和产业集群培育。加快推进绿色建材全产业链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促进绿色建材智能化生产、规模化定制、服务化延伸。推动绿色建材企业“智改数转”,申报吉林省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数字化示范车间认定。支持绿色建材生产企业申请“专精特新”企业,积极争取相关财政、金融、税费政策。鼓励骨干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快绿色建材产业集群培育,鼓励有条件地区结合本地资源优势和市场需求,因地制宜、因业布局,发展具有特色的绿色建材集群,构建绿色产业链、供应链。支持各地推动建设以绿色建材为主的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吉林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完善技术标准体系。规范绿色建材应用评价方法,明确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计算办法及不同类型建筑项目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要求。加强绿色建材生产标准与工程建设设计规范及相关工程应用标准的衔接配套,研究建立满足工程设计、施工、验收需求的绿色建材应用技术标准体系。(省住建厅、省市场监管厅、省工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督导检查。各级工信、市场监管、住建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绿色建材产品生产、认证、采信应用等过程的监督管理,建立负面清单制度,形成部门间信息共享、协同共管的监管模式。对弄虚作假、违规认证产品以及由于产品缺陷造成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和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列入负面清单,并追根溯源,核查负面清单产品生产制造企业相关情况,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省住建厅、省市场监管厅、省工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工作要求
  绿色建材推广应用情况作为省政府对各市州政府的节能目标责任评价内容,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单位,细化目标任务、落实工作举措,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地要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广泛宣传绿色建材的支持政策、标准规范、经验做法,厚植公众绿色消费理念。开展多种形式的绿色建材产品宣介会、企业对接交流会,支持企业提品质、树品牌,促进建材行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科技厅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吉林省体育局
   吉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国家税务局吉林省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
  2024年10月12日
  
初审:苗宝雯
复审:孙学晓
终审:刘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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