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第一批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冀建节科函〔2024〕67号)的要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指数指标编制标准(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有关单位和公众于2024年11月11日前,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发送至邮箱,涉及修改重要技术指标时,应附上必要的技术数据。
联系电话:0311-87900052
邮 箱:tszjzjjjdk@163.com
附件:1.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指数指标编制标准(征求意见稿)
2.意见和建议反馈表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1月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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