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下达2022年天津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津住建设〔2022〕12号)要求,天津市既有建筑修缮技术服务中心等单位编制完成了《天津市农村自建低层住宅技术指南》,经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组织专家评审通过,现批准为天津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
各相关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给天津市既有建筑修缮技术服务中心。
本指南由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天津市既有建筑修缮技术服务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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