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省外进冀建筑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核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11-18 来源:河北省住建厅-政策文件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建设和交通管理局、公共服务局,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2024年度建筑业企业资质“双随机、一公开”核查工作的通知》(冀建建市函〔2024〕169号)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省外进冀建筑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核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4年省外进冀建筑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核查工作中,按10%比例抽取进冀建筑企业,主要对进冀企业资质有效性、进冀负责人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等登记信息进行了核查。经核查,登记信息存在问题的企业1165家,详见附件。

二、存在问题

核查发现,个别企业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相关资质信息;部分企业在河北政务服务网登记的进冀负责人与实际情况不符,甚至在核对时本人对担任进冀负责人不知情;

相当一部分企业登记的联系方式无效、普遍存在无人接听电话且企业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后未及时在河北政务服务网办理“省外建筑业企业进冀信息变更”。

三、整改要求

(一)进冀企业要按时完成整改。省外进冀建筑企业要高度重视进冀信息登记和维护工作,对在河北政务服务网登记的基本信息进行全面核实确认,对联系方式无效、登记的在冀负责人与企业实际情况不符以及基本信息变化后未及时进行“省外建筑业企业进冀信息变更”的企业,要于2024年12月8日前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发送至我厅联系邮箱,确保企业登记的基本信息和联系方式有效。

(二)记录不良行为记录。对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无相关资质信息的企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官网不再向社会公开其企业进冀信息。未按时完成整改的企业(含已整改未按时反馈情况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并纳入行业信用信息系统不良行为记录。

(三)加大进冀企业管理力度。各地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关于做好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省外进冀企业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进冀建筑企业管理,督促指导进冀企业做好信息登记工作,进一步规范进冀企业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的相关行为,不断净化我省建筑市场环境,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联系电话:0311-87802647  邮  箱:hb_cszxxxk@163.com

附件:登记信息存在问题企业名单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1月1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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