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部是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主体,对所属工程项目的安全文明管理负直接管理责任。2代表公司负责工程现场安健环管理的日常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规章制度、标准文件,建立、健全、落实项目部各级人员安健环管理责任制。3建立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定期组织召开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会议,编制工程年度安健环工作计划,成立应急事件救援组织机构,组织施工单位编制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4协助监理部做好工程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定期协助组织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项目安全文明施工中出现的重大问题。5协调解决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和难题,对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提交上级有关部门及安委会研究解决。6监督审查“监理大纲”和“监理实施细则”以及监理单位日常安健环工作程序,充分调动发挥监理单位“大监理、小业主”的作用,对监理单位未认真履合同条款及不符合要求的安全监理人员有权提出批评和撤换。7审查施工队伍施工条件和安全资质,审查施工单位重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参与工程竣工验收。8认真开展春秋检、安全月、防汛、防寒、防冻等季节性安全大检查以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专项安全检查活动,掌握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动态,及时纠正违章违纪现象,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有权提出整改和考核决定。9监督检查施工现场日常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监督承包单位是否认真履行合同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对存在的问题应提出整改建议并跟踪监督。10负责所属工程项目安健环管理档案、资料的建立与整理,做到分类清晰,齐全规范,妥善保管,工程竣工后及时移交总经部归档。11参与工程有关人身、设备、火灾、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事故原因,落实防范措施,监督责任单位认真整改。12及时对工程现场周、月、季、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按时上报安监部及工程部13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做好对工程建设新上岗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每半个月至少组织一次项目部全体成员的安全学习活动,增强工程建设人员的安全意识与防护技能。14正确处理好与监理单位、承包单位的监督合作关系,积极向承包单位提供符合工程建设安健环管理要求的安全文明施工基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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