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工程招标文件的影响有哪些呢,下面鲁班乐标为大家带来相关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营改增试点改革是继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又一次重大的税制改革。从2016年5月1日,国家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改革试点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根据标姐的理解,“营改增”对工程招投标活动来说,主要是对工程造价体系和投标报价会产生重大影响,对工程造价组成中的工料机税率、尤其是材料费的价格计算等均需要调整,对于报价中哪些可以抵扣、抵扣的税率、甲供料的影响等均需要仔细核算,才能确定最终合理的投标报价。因此,各省都陆续对“营改增”后工程造价计价依据进行了调整。
与此同时,“营改增”对招标文件的编制有哪些影响呢?标姐认为以下几点值得招标师注意:
招标文件应当考虑纳税资格不同对评标价格的影响:评标时应考虑投标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的结算票据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增值税率是多少,能否抵扣,再分析、评定报价的合理性和高低。
招标文件中应当明确价格、增值税额及价外费用等:如果不做特别约定,营业税一般由服务的提供方或者无形资产的转让方承担。而增值税作为价外税,一般不包括在合同价款中,因此在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中应分别明确价格及增值税额。此外,在采购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各类价外费用,价外费用金额涉及到增值税纳税义务以及供应商开具发票的义务,有必要在合同中约定价外费用以及价外费用金额是否包含增值税。
合同条款中应当对发票提供、付款方式等条款的约定:因为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到抵扣环节,开具不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增值税发票不合规,都将给受票方造成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此外,增值税发票有在180天内认证的要求,有必要对发票的提供方式与付款条件挂钩,规避提前支付款项后发现发票认证不了、虚假发票等情况发生。
此外,招标文件中对计价依据、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法、简易计税法)、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格及格式、“税率”变更为“增值税”等内容的描述也需做相应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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