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溶及其他坑洞地段路基施工安全规程:
1 岩溶及其他坑洞地区施工应核查洞穴的位置和分布情况,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防止人员、机械设备误入。
2 施工前应探明洞内情况,洞内有害气体和物质未排除前禁止作业人员进入。对不稳定的洞穴应采取临时支撑等安全措施。
3 对路基稳定有影响的岩溶水、地面水应先进行疏导、引排。
4 注浆处理时,应随时观测注浆压力和周边情况,发现异常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5 岩溶及其他坑洞地段路基施工应按下表进行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表。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应签发安全检查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跟踪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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