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虚报工作量。认真核对工作量可以避免;
2、重复报量,重复报洽商。同一变更内容往往会有两份以上的洽商变更;
3、曲解合同条款;
4、含糊洽商部位。有一个施工单位上报预算,曾利用洽商含糊不清的部位及建设单位结算人员不熟悉工地及工作态度的不认真,通过一份洽商偶多要了600多万元;
5、涂改洽商内容;
6、变换定额编号;
7、对于人工费取费的工程,更改定额人工费含量达到工程造价的加大;
8、更改预算软件自动计算的工作量,如高层建筑超高费等;
9、虚增工作项目;
10、不光明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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