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安全法

建筑工程安全法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是我国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依据相关建筑法律制定的。以下是鲁班乐标小编整理相关建筑工程安全法相关内容:

建筑工程安全法基本概况: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于2003年11月12日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通过,2003年11月24日由原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393号国务院令予以公布,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发布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393 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已经2003年11月12日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建筑工程安全法》主要包括:总则、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等内容。

附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鲁班乐标总结以上内容:明确规定建筑企业人员的工作责任制,为了让相关建筑企业人员了解自己的工作职责,说明了建筑安全的重要性。

以上是鲁班乐标为中国建筑人士收集整理的关于“建筑工程安全法”的详细建筑知识介绍。关注手机鲁班乐标(m./),实时了解建筑行业最新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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