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连续生产的设备基础,沉降观测采用二等水准测量方法。其要求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1)起算基点应选择附近牢固的水准点。
(2)每隔适当距离选定一个基准点(最好每一基础选一点),与起算基点组成水准环线,往返各测一次,每次环形闭合差不应超过±0.5/mm(n为测站数),并进行平差计算。
(3)不组成环线的基准点,应根据相邻两个已测的基准点进行观测,比差应在0.7mm以内,并取用其平均值。
(4)对于埋设在基础上的基准点,在埋设之后就开始第一次观测,随后在设备安装期间应连续进行,连续生产线上的安装基准点应进行定期观测(一般每周观测一次),独立设备的基准点,沉降观测由安装工艺设计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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