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分包安全的管理制度

一、目的保证外包单位和临时工有合格的资质进入施工现场,规范他们的作业行为,保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特制定本细则。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项目所有参加建设的外包单位和临时用工。三、职责1项目部对公司进行外包单位的资质审查结果进行核实。2项目安保部对现场外包项目进行外包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3项目综合部对临时用工进行考核,安保部进行监督。四、细则1外包单位管理:1)进入本项目部的外包单位在签订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安全管理治安管理合同,合同要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并按电力行业的规定交纳安全风险和治安管理抵押金。2)各外包单位的安全责任人,主管生产技术的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都必须接受项目安保部安全文明施工的教育培训。3)各外包单位施工人员必须到项目安保部登记,建立个人安全档案。同时项目部监督外包单位组织职工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患有职业禁忌症者,以及老、弱、病、残者,未成年者坚决清退,严禁录用。已经安排上岗的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4)工程开工前,外包单位必须组织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受教育人员名单和考试成绩必须提前到安保部备案,并经抽考合格后,方可以进入现场施工。凡增补或调换人员、更换工种,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并到安保部备案。5)工程部对所有外包项目都按项目部安全管理规定实行统一管理,建立安全管理网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6)外包单位必须按照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职业防护用品、用具,项目安保部对其进行监督。7)外包单位所承接的各专业公司的施工任务,由各专业公司进行指导,分析危险源和环境因素,并制定控制措施和安全文明施工作业指导书。8)外包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档案,30人以上的队伍配备专责安全员。9)专职安全员应具备五年以上的施工现场经历,责任心要强,熟悉本专业技术,具有高中以上的学历并接受过安全专业培训,持证上岗。2临时用工管理:1)项目部因工程需要聘用临时用工的时,应与项目部综合办签订正式的用工合同,并到项目安保部登记,建立个人安全档案。2)进入施工现场的临时工要接受身体检查,不适应高空作业及特殊作业的人员一律不得录用。3)各专业公司聘用的临时用工,纳入本企业职工范围进行安全管理。五、记录管理1项目部发包的外委工程的外包单位资质由计划经营部和安保部双重保管。2临时用工的注册、登记由综合部和安保部双重保管。以上由鲁班乐标搜集整理,更多关于“施工分包安全的管理制度”等建筑方面知识可以关注鲁班乐标行业栏目。“一点鲁班乐标,中标很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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