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特点
项目概况:位置、总建筑面积、建筑物、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本工程施工采用X台塔吊,X台人货两用施工电梯,塔吊、施工电梯安装位置等,产权单位、安装单位的相关信息等。
二、编制依据
1、《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住房与城乡建设部)
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CJJ59-2011);
3、《塔式起重机》(GB/T5031-2008)
4、《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
5、《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7)
6、《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215-2010)
三、监理工作目标(供参考,根据实际要求填写)
安全控制目标:督促起重机械产权单位、安装单位、使用单位按照法规、规范及有关规定,做好施工起重机械安拆告知手续、安装、备案、拆卸作业,监督使用单位对设备的检查、使用情况,现场采用重点工序旁站及全方位巡视,发现隐患即督促整改,确保起重机械从安装、使用、到拆卸无安全事故。
四、施工起重设备安装阶段监理控制要点(供参考,根据实际要求填写)
(1)施工单位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机械使用计划,上报塔吊及人货两用电梯的专项施工方案,监理主要审查具体位置是否与建筑结构矛盾;以后附墙连接件与结构连接是否可靠;安装、拆卸是否便利;基础是否安全可靠;施工电梯是否设置缓冲;围护、排水措施、避雷接地是否完善;施工用电是否满足要求;经审验后予以签返。施工单位按照施工方案施工起重机械基础。
(2)对从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活动的单位办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手续前,监理应审核以下资料是否符合要求:
①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明;
②安装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③安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④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⑤安装单位与使用单位签订的安装(拆卸)合同及安装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书;
⑥安装单位负责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⑦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⑧辅助起重机械资料及其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⑨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要求的其他资料。
(3)施工单位上报起重设备的《建筑机械报审表》,审核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返。
(4)基础强度具备设备安装时,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租赁合同、安装方案;符合要求后,由设备安装单位向主管部门告知。
(5)经安装告知后,监理旁站监督安装单位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情况;主要检查机械型号是否与方案相符、安全员是否跟班检查、安全交底及施工技术交底是否形成书面记录、安装气候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安装工是否持证上岗、安装区域是否设置警戒、安装机械和道路是否满足安装要求、安装顺序是否合理、保险钢丝绳是否设置、初次安装高度及垂直度是否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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