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高层项目物资采购管理制度有哪些?
为规范项目材料采购行为,使材料采购行为制度化、公开化,特制定如下规定:
1)物资采购前,由技术部提前15天做好备料计划,备料计划中应注明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用途及用料时间。
2)备料计划应由项目总工根据施工方案审批,并报预算部审核后方可生效。
3)材料部按审核后的备料计划中的各项要求,及时调查供货商并进行招投标工作。凡合同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合同,要有三家以上书面报价;合同金额在10万元以上、单价在2万元以上的合同必须进行招投标采购,由招标采购小组(项目经理、商务经理、技术专业负责人、材料部)共同开标。
4)合同在没有审批前,材料部不准进货,造成工期延误的追究相关部门的责任:
①未能及时报备料计划而影响合同签定的由技术部承担相关责任;
②有备料计划而材料部未能及时组织招投标和签定合同的由材料部承担相关责任;
③定合同由于未能及时做成本分析而延误合同评审的,由预算部承担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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