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水平地震作用而言,只要结构的刚度中心和质量中心不重合,则必定有地震扭转效应。按《混凝土高规》第3.3.2条第2款的规定,无论单向还是双向地震作用,均应考虑地震扭转效应。
单向地震作用是指每次仅考虑一个方向地震输入,其作用和作用效应可采用非耦联或耦联的振型分解反映谱方法计算,前者主要适用于简单规则的结构。
单向地震作用的非耦联计算,也应考虑扭转效应(质心与刚心不重合时),但忽略了平动与扭转振型的耦联作用;单向地震作用的耦联计算,按《混凝土高规》(3.3.11-1)和(3.3.11-6)式进行,已包含了平扭耦联效应。
目前,双向地震作用是考虑两个垂直的水平方向同时有地震输入时的作用和作用效应计算,每个方向的地震作用和作用效应均按《混凝土高规》(3.3.11-1)~(3.3.11-6)式计算,然后按(3.3.11-7)和(3.3.11-8)式计算双向地震作用效应,并取二者的较大值。
因此,在需要考虑双向水平地震作用计算的情况下,双向地震作用效应应一定大于不考虑质量偶然偏心的单向地震作用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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