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提高输变电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水平,规范现场文明施工管理,保障从业人员安全与健康,倡导绿色施工。依据国家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国网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输变电工程建设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细则适用于指导、规范500KV以及上输变电工程建设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组织与管理,220KV及以下输变电工程可参照执行。第三条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推行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努力做到:安全管理制度化、安全设施标准化、现场布置条理化、设备材料定置化、作业行为规范化、环境影响最小化,营造安全文明施工的良好氛围。第四条施工单位(项目部)是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的主体,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的全过程管理。
(一)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及相关台帐。(二)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所需资金的投入,安全施工措施费用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三)按《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编制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进行全员交底,确保方案的有效实施。(四)按规定配备合格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健全安全管理网络。(五)定期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六)加强施工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开展危险点分析,制定针对性预控措施。(七)向施工人员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及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并监督其正确使用。保证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统一着工作服,佩戴胸卡。(八)严格工程分包(含劳务分包)的安全管理,将农民工等临时作业人员纳入正式工管理范畴。(九)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倡导绿色施工,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十)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十一)开展工程项目安全健康环境自评价工作。第五条施工单位(项目部)要根据安全文明施工规划,统筹布局,认真进行施工场地的安全文明施工具体设计,并负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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