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总体规划是科学指导城市各项建设的纲领和基本依据,担负着引领城市发展、提高城市治理能力的重要使命,也是群众最关注、最关心的政策领域。为认真落实国家规划改革决策部署,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和报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以完善总体规划编制内容、优化总规划审查程序为出发点,明确了总体规划编制要点,规范审批具体程序,是对省规划管理制度的完善和补充。《通知》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可作为政府部门和群众参考的总体规划编审程序“指南”,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改革要求:
一是着力转变发展方式。围绕解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这个核心,从外延发展向内涵提升转变,以治理“城市病”为突破口,制定实施生态修复、城市修补行动计划,明确污染治理和环境质量改善的目标,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改善交通出行环境。规划建设十五分钟社区生活圈,以绿色出行和土地混合使用为导向,全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建设特色宜居城市。
二是建立“量化总规”体系。转变传统规划编制模式,结合新形势、新情况,研究制定反映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资源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的指标,建立规划核心指标体系“一张表”,实现城市发展建设目标的指标化,让规划有抓手、能落地、可考评。
三是鼓励建立“多规合一”信息平台。针对当前各类规划衔接不到位的问题,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在编制总体规划时,同步建立“多规合一”信息平台,整合各类空间性规划和相关规划,做到“发展目标、用地指标、空间坐标”相一致,形成城乡统筹、全域覆盖、要素叠加的一本规划、一张蓝图。
四是明确规划报批具体程序。将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报批具体划分成规划评估、战略研究、规划纲要、规划成果、征求意见、省规委会审议、提请审批、批后备案等八个阶段,重点突出了地方发展的总结评估、重大问题研究,要求深入评价实施情况,摸底家底、弄清问题、把住关键,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城市发展战略研究,编制好用、实用、管用的规划。
五是统一报送要求。通知立足优化成果内容,简练文字和图纸表述,对城市总体规划的年限、名称以及格式等作了统一规定,明确了各个阶段应当报送的材料、数量及具体要求,有助于规范全省总体规划编制,提高规划编制质量和审批效率,推进总体规划编审督的无缝衔接。
城乡规划处 李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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