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四起施工破坏地下管线事故情况的通报》(京安办通〔2020〕6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加强管理。
一、强化安全风险管控
进一步强化施工前的风险预控工作,定期组织开展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规范规定,对施工过程中可能造成地下管线破坏的风险源进行全面排查,制定切实有效的管线防护措施,将风险减小到最低。
二、强化主体责任落实
各参建单位要严格履行地下管线保护职责,规范土方施工事前和事中管理。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范围内的地上、地下管线建立台账,设置警示标识,明确责任人,会同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制定管线专项防护方案,确保地下管线、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和特殊作业环境的安全。提升管线保护意识,有效防范和遏制施工破坏地下管线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执法检查力度
各区住建委要严格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职责,加大对施工现场地下管线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因野蛮施工造成地下管线破坏事故的责任单位依法依规进行查处,防范地下管线破坏事故发生。
附件: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四起施工破坏地下管线事故情况的通报.pdf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8月14日
(联系人:杨建明;联系电话:55597175)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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