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条例》,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牧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内人社发﹝2022﹞93号)的通知和《关于自治区级政府投资项目未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的报告》(呼住建发﹝2023﹞452号)文件要求,自治区代建中心将为内蒙古大学南校区三期工程建设项目、内蒙古中医医院门诊楼扩建项目、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扩建等项目办理工程款支付担保保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现需选择全部8个项目办理工程款支付担保保函机构:
1.报名范围:银行类金融机构、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
2.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报名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授权书等复印件。上述所有证明资料须真实有效并加盖公章,按序装订整齐。
4.资料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送达报名地点。逾期送达的报名文件以及不符合要求的报名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报名不接受邮寄的报名文件。
5.递交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12号1211室(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
6.联系方式
电话:5183527 联系人:张倬权
7.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8月8日17:00之前。
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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