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进一步强化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23 来源:天津市住建委-通知公告

市住建执法总队,各区住建委、各有关单位:

近期,全市发生多起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教训深刻。为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会议部署,进一步做好我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推动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见行见效,全面提升安全风险排查管控能力,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不折不扣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将安全生产作为“一把手工程”,落实我市安全生产12项55条硬措施,带头落实岗位安全职责指引,压实企业各级人员岗位安全生产职责,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实现隐患自查、自报、自改闭环管理。认真执行带班检查和带班生产,定期组织开展全员安全培训教育,紧盯“关键少数”,有效组织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培训,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基础知识和业务素养,提升安全管理能力。要经常性开展岗位应急处置和应急演练,定期开展火灾消防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

二、聚焦重点环节隐患排查治理

各单位要进一步深化开展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专项行动,继续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及时接收气象应急预警响应,保持叫应机制热备状态,遇恶劣天气落实关停限闭措施。要聚焦秋季建筑施工黄金期,紧盯安全生产事故多发频发重点部位,开展全面自查整改,补齐短板弱项,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到位。

一是建筑施工方面。重点排查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挂靠行为;排查盲目赶工期、抢进度组织施工,特别是防火、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排查施工现场、生活区,易燃物品存放区,活动板房、仓库及配电设施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不到位问题;按照《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突出排查整治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防高空坠落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轨道交通工程存在的事故隐患。

二是在建工程地下管线保护方面。按照《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津安生〔2023〕11号)部署,重点排查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轨道交通工程参建单位地下管线保护“八个一律”措施落实,制定地下管线分布图,排查施工隐患,对路面开挖相关手续、保护措施进行检查,发现未落实“八个一律”的要立行立改,并依法严厉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责任。

三是自建房安全方面。持续开展所有自建房摸底排查和安全隐患整治,指导和督促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实施分类整治,重点排查2层及以上用作经营、人员密集、擅自改扩建的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重点整治严重破坏或损伤房屋主体结构、承重结构,不按规定对长期无人居住危陋住房采取防护措施、设置警示标识以及违反“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等行为。

四是既有房屋安全方面。重点排查整治城镇危险房屋、严重损坏房屋、直管公产房屋、预制装配式住宅大板楼、其他老旧房屋的结构安全隐患,整治住宅楼房私拆乱改承重结构,擅自拆改非住宅房屋结构、加大荷载等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别墅装修拆改房屋承重结构的违法行为。重点排查整治大型公共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及投入使用超过10年以上的既有建筑玻璃幕墙项目,整治不按规定移交建筑玻璃幕墙使用维护说明书和技术资料,产权人不履行日常巡查、检查责任,不按规定进行安全鉴定,玻璃幕墙安全隐患维修不及时、安全防护和应急措施不落实等行为。

五是物业管理方面。重点排查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落实情况,消防设施日常养护管理情况;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楼道堆积易燃杂物、电动自行车进楼、进电梯、违规充电等行为是否予以劝阻并及时报告;排查整治电梯日常维护管理是否委托具有资质的电梯维保单位对电梯进行日常养护管理;排查整治汛期房屋建筑特别是高层建筑屋面、外檐渗漏安全隐患情况。

六是施工消防方面。重点排查办公区、生活区易燃物品存放区,活动板房、仓库及配电设施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排查违章动火,严格动火审批;排查使用达不到防火要求的建筑材料;严查用电线路与保温材料直接接触;排查电气焊等与外墙外保温施工交叉作业;排查宿舍存放各类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大功率照明、取暖、电加热器具;排查施工用电私拉乱接,电缆拖地。严厉打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防火分隔不到位、电焊动火作业、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等违法违规行为。

七是危险化学品方面。重点排查建筑工地乙炔等易燃易爆品,以及油漆、涂料等有毒有害材料在存储、使用、废弃处置等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和隐患,建立完善建筑工地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专项预案,加强危险化学品基本常识、辨别和应急处置的教育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三、严格严厉严肃执法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市住建执法总队、各区住建委要深刻认识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部署要求,自觉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班子领导要坚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结合重大隐患排查整治部门帮扶和精准执法阶段要求,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指导帮扶力度,纵深推进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各项工作。

二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市住建执法总队,各区住建委要加大检查执法力度,紧盯重点事项,聚焦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项目五方责任主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对重大隐患紧盯不放,一般隐患立查立改,真正做到隐患防小、防早、防微。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给予严厉处罚,切实让执法“长牙”“带电”,让违法行为无立锥之地。

三是严肃追责问责,营造高压态势。市住建执法总队,各区住建委要增强斗争精神,敢于较真碰硬,不搞下不为例,坚决杜绝执法中的好人主义。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该上限处罚的绝不姑息迁就,该停产整顿的绝不手下留情,该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绝不心慈手软。要严肃追责问责,对排查整治工作不重视、不认真、不负责,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组织不力的,要公开通报、点名批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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