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5-21 来源:青海省住建厅-通知公告

青建工〔2024〕162号

西宁市城乡建设局,海东市、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评标专家: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开展整治规范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营造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招投标竞争环境,持续规范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招投标市场秩序,现将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领域查处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项目负责人存在在建项目,取消中标资格案

基本案情:西宁市元树片区棚户区改造4#酒店、5#商住楼建设项目标段一于2023年11月招标,经评审,第一名中标候选人朔方集团有限公司拟派项目经理X第二名中标候选人隆生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拟派项目经理X勇。经西宁市城乡建设局核查,第一名中标候选人朔方集团有限公司拟派项目经理马X义在“伊金霍洛旗九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3×70MW燃气锅炉项目-燃气工程施工一标段”担任项目经理,期间项目经理变更经发包方同意,但未按住建部《关于<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有关条款解释的复函》(建市施函〔2017〕43号)要求,报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变更。第二名中标候选人隆生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拟派项目副经理蒋X勇在该项目投标期间,还在“西山区春苑小学(西校区)提升改造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依据及内容: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西宁市城乡建设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七条《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第二十一条规定和该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决定取消朔方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名中标候选人资格、隆生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名中标候选人资格。

案例:投标人弄虚作假案

基本案情:玛沁县大武乡道路完善建设项目于2023年1月4日发布招标资格预审公告,青海锦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参加该项目投标并于2023年2月14日最终获得中标,中标价1241.02元。经核查,青海锦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海晏县金滩乡光明村扶贫乡村旅游开发施工项目、泽库县公安局办公区环境整治项目、达日县吉迈镇19条巷道整治项目等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均为虚假材料。

处罚依据及内容: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果洛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青海锦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处7.45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处0.47万元罚款。

案例:投标人串标围标案

基本案情:海南州2022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善工程项目施工2022年10月招标,青海海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青海华栋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青海正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串通投标,由青海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中标金额为534.88万元。

海南州共和县邮政上院等9个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1年8月招标,经资格预审,最终投标的单位共7家,青海海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牵头联系青海峰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青海广宇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建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青海腾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青海正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天天顺新能源有限公司等通过资格预审的6家投标单位,由青海海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预算员制作投标预算,分别发送给6家投标单位组成各自的投标文件串通投标。青海海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中标金额为567.38元。

处罚依据及内容: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海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参与串通投标的8家企业和相关责任人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对组织实施串通投标的青海海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共处罚款9.32万元,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陈X光处罚款0.81元,取消该公司一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对参与串通投标的青海建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罚款5.67元,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李X财处罚款0.57元,取消该公司一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对参与串通投标的天天顺新能源有限公司处以罚款3.97元,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王X宝处罚款0.28万对参与串通投标的青海正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青海峰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青海腾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青海广宇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处罚款2.84万元,对公司法定代表人朱X杰、张X亭、薛X、徐X玲分别处罚款0.14元。对参与串通投标的青海华栋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处罚款3.74元,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陈X根处罚款0.26元。

案例:评标专家未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

基本案情:西宁海湖希尔顿欢朋酒店项目于2023年8月招标该项目资格审查办法中规定“拟投入机械设备情况,拟投入本项目的机械设备配合合理,中、小型机械齐全,能完全满足工程需要得 8-3.1分;机械设备配置基本能满足工程需要的得3-0 分,差的不得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中的业主代表赵X录对评分标准中拟投入本项目的机械设备一项,27家列了压路机、装载机、铲车、推土机、塔吊等一种或者多种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在该项全部打了0分。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对42家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拟投入本项目的机械设备一项打分均在3.1分以上。资格预审评审报告显示,评标委员会在整个评审阶段,未对拟投入本项目的机械设备评分标准设置不具体、不准确的问题提出疑问,对招标文件不完整的评标标准和方法未采取任何措施,各成员根据主观臆断的评审权重和方法对拟投入本项目的机械设备一项进行了评审。

处理依据及内容:经核查,部分资格预审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拟投入本项目的机械设备”中提供“压路机、装载机、铲车、推土机塔吊等”机械设备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无使用需求、脱离了项目的客观实际;个别资格预审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拟投入本项目的机械设备”中提供的机械设备不能满足工程实际需要。李X福、李X、王X玉、徐X4名评审专家给通过详细审查资格预审申请人资格预审文件打分均在4分以上,认定资格预审申请人资格预审文件“拟投入本项目的机械设备”均“配备合理,中、小型机械齐全,能完全满足工程”。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李X福、李X、王X玉、徐X4名评审专家存在未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对“拟投入本项目的机械设备”进行客观、公正地评分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和《青海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ZJ503规定,作出对李X福、李X、王X玉、徐X4名评标专家扣信用分15分,暂停其6个月评标资格,并予以公开通报批评。

上述典型案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重扰乱了招投标市场秩序和我营商环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要切实引以为戒,不断提高自律意识,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发扬斗争精神,敢于较真碰硬,勇于担当作为,严格执法检查,强化招投标活动监管,加大对招投标各方主体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惩戒力度,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相关部门。要加快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切实营造公平公正、诚信守法、竞争有序的招投标市场环境。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5月20日

免费
试用
登录
注册
服务
热线
微信
咨询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