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承担县委、县政府下达的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投融资业务、土地开发、国有资源及资产经营管理、对批准注入的国有资产和承建项目形成的国有资产进行经营管理、物业经营、物业管理、企业并购与重组、对外股权投资、风险投资、受托资产管理、债务对应资产的批量收购、处置、投融资管理相关咨询业务、房屋出租、农村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农村村庄整治、农村土地收储整理开发股东决定的其他投融资业务、停车场建设与经营、充电桩建设与经营、垃圾处理、;远程健康管理服务;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母婴用品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医疗服务;餐饮服务(不产生油烟、异味、废气);食品销售;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燃气器具生产;生物质燃气生产和供应;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建筑材料销售(不得开展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相关业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