喷射钢纤维混凝土支护设计的规定

第1条 隧道、斜井、竖井及硐室采用喷射钢纤维混凝土支护时,除支护类型和参数应按《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的规定采用外,尚应根据喷射钢纤维混凝土特点进行下列修改:

一、喷射钢纤维混凝土支护厚度可取普通喷射混凝土设计支护厚度的70~75%,但不宜小于50mm;

二、按普通喷射混凝土支护设计需设置钢筋网,在改用喷射钢纤维混凝土支护时,其钢筋网数量可酌情减少,但网格最大间距不宜超过

500mm.当小跨径支护或确有工程经验时,也可取消钢筋网。

第2条 当围岩变形压力大,需要采用二次支护时,其初期支护宜采用喷射钢纤维混凝土。

第3条 喷射钢纤维混凝土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F20,其强度设计值应按第二章的规定采用。钢纤维的规格质量应符合第二章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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