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异形柱结构的竖向荷载、风荷载及雪荷载等取值及组合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有关规定。
2、异形柱结构抗震设防烈度和设计地震动参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有关规定确定;对已编制抗震设防区划的地区,可按批准的抗震设防烈度或设计地震动参数进行抗震设防。
3、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7度(0.10g、0.15g)及8度(0.20g)的异形柱结构应进行地震作用计算及结构抗震验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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