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理交底记录

安全监理交底记录主要是哪些内容?下面是鲁班乐标带来的关于安全监理交底记录的主要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 ,共由幢单体组成,建筑总高度: 为M ,建筑层高:为;总建筑面积为m2。
二、监理监督管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第397号)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93号)
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结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4】213号)
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7、《安全生产条例》
8、《建筑工程安全操作规程》
9、《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
三、监理工作程序:
1、施工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组建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各类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挂墙;
2、项目部和班组之间均应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监理部将不定期对上述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3、施工项目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必须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和施工现场实际,制定相应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方案,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应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经监理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4、施工项目部在开工前,应将“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书报监理部审核,监理部在日常工作中将对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
5、监理部每周将对现场进行一次安全专项检查和扬尘治理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月检,施工项目部应派人员参加,对存在的问题,监理部将下发监理指令,要求施工项目部限时整改;
6、针对上级主管部门印发的关于安全方面的文件,施工项目部应积极贯彻落实,及时会同监理部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7、针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监理部将发下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方式,要求施工项目部限时整改,如施工项目部整改力度不足或拒绝整改的,监理部将汇报建设单位,并下发工程暂停令,同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四、分项工程验收资料收集:
1、各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急预案;
2、“三类”人员及特殊工种上岗证;
3、起重机械合格证、验收报告及登记备案资料,施工机械、机具合格证及试运转记录;
4、钢管、扣件合格证及试验报告,安全网、安全带产品生产许可证、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五、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
1、监督检查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是否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执行,是否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及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2、督检查各分项工程中重要工序如钢筋、模板、脚手架等高处作业的安全操作情况,以及施工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具的佩带、使用和安全防护着装情况;
3、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交底、安全自检、互检和交接检工作执行情况;
4、检查施工现场供用电是否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及《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规定;
5、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各种电气设备接地做法,漏电保护装置是否满足要求;
6、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运行情况;
7、监理部每周必须对现场进行一次安全专项检查和扬尘治理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月检,对存在的问题,监理部应及时下发监理指令,要求施工项目部限时整改;
8、针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如施工项目部整改力度不足或拒绝整改的,监理人员应及时汇报总监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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