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桩承载力控制措施
由于场地持力层一般不会在同一标高,同一平面,而是会有起伏变化,有时甚至变化较大,为此合理调整桩长十分重要。在施工第一根工程桩时,应根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提交的持力层深度和试桩桩端埋深,合理调整桩长。施工第二根桩时,必须根据第一根桩达到单桩承载力(油压值)时的送桩深度(桩顶标高)进行调整,超过设计桩顶标高,则必须增加配桩长度;接近桩顶设计标高(一般在1m以内),可以保持上一根桩的长度配桩;没有达到设计标高,且留有余地较大(超过2rn以上时),则应调整桩长;考虑送桩过深(超过设计桩顶标高),以后接桩比较困难,所以一般宁可将桩送到设计桩顶标高以上。
充分考虑“挤土效应”,打桩过程中的挤土效应随着打桩范围距离的加大而衰减,因而可以通过在打桩范围周边设置减震孔以减轻挤土效应;挤土效应还与土层的性质有关,合理设置应力释放孔可以有效减小高灵敏性土层的超空隙水压力和水平位移;沉桩施工过程也是影响挤土效应的重要因素,在沉桩过程中科学地控制沉桩速度,当沉桩穿过高灵敏性软土层时适当降低沉桩速率同样减小沉桩的挤土效应。
2、桩位偏差控制措施
在接桩时,2节桩轴线必须保持在同一直线上,桩端面出现单边间隙,在焊接前,应用桩端板材质相同的铁条充填后再焊接;在最后1节桩送桩时,如桩端面板与送桩器端面出现单边间隙,必须用实木板填平再压桩,力求不出现单边加载受力的沉桩,造成桩身偏斜现象。
在沉桩过程中,桩身下端出现阻力,沉桩速度,压机压力值出现异常,应立即停止施工,进行分析判断。如障碍物距地表较浅,可将桩拔出,用送桩器试探,能否将障碍物挤到一边去,再进行送桩;如送桩器挤不开地下障碍物,应将桩机移位,用挖掘机清障后进行回填,再复位沉桩;如障碍物距地表较深,送桩器试探达不到深度,应立即将PHC桩拔出(如PHC桩拔不出来,作废桩处理),经请示建设、监理方,再与设计院联系,调整桩位,不能盲目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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