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地质勘察管制探索

公路工程地质勘察方法主要包括:基础资料收集、工程地质调绘、钻探、物探、简易勘探、原位测试等,辅以必要的试验。公路工程涉及的地质问题具有面广、复杂的特点,地质勘察方法具有很强的针对性,采用单一的方法往往难以取得各类工程方案比选、设计所需资料。应结合路线及各类构造物的工程方案设计,根据现场地形地质条件,采用综合的勘察方法进行勘察。

路线地质勘察

路线地质勘察重点为查明与确定路线走廊和选择路线方案有关的地质问题,包括沿线一般地质条件、特殊路基和不良地质的工程地质条件。勘察方法采用以工程地质调绘为主,辅以必要的勘探、测试手段。

路基地质勘察

一般路基的填挖高度较小,地质条件相对比较简单,采用挖探、螺纹钻等简易勘探方法一般可以满足勘察要求;但对挖方深度较深或路基填筑高度较高、地基软弱、对路堤的稳定有不良影响等需进一步探明地质情况时,应根据现场情况,选用静力触探、钻探、物探等方法探明深部地质情况。

涵洞地质勘察

涵洞地质勘察主要为勘察涵墩、台处地基的地层岩性、地质构造,重点是查明地基覆盖层厚度及承载力,掌握地层在路幅宽度方面的变化。勘察方法可采用挖探、钻探、静力触探、荷载板试验等。

桥梁地质勘察

桥梁地质勘察的主要内容有:查明桥位区地层岩性、地质构造、不良地质现象的分布及工程地质特征;探明桥梁墩台和调治构造物地基的覆盖层及基岩风化层的厚度、墩台基础岩体的风化与构造破坏程度、软弱夹层情况和地下水状态;测试岩土的物理力学、化学特征,提供地基的承载力基本容许值、桩侧摩阻标准值,作出定量评价。勘察方法应以钻探、原位测试为主,若钻探难以判明,应结合物探、挖探等进行综合勘探。

勘察质量控制

地质资料的准确性对工程设计质量、工程造价、施工工期乃至工程运营期的安全可产生重大影响。公路工程建设中因地质勘察质量上存在的问题而导致工程方案变更,追加投资,延误工期,危及安全的事例较多,教训深刻。勘察报告的质量是由勘察过程的每一环节决定的,地质勘察必须高度重视勘察工作每一环节的质量,加强对地质勘察各个环节的质量控制。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追溯责任制度,强化工程地质勘察工作的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是保证勘察质量的重要条件。勘察单位应加强全员质量教育,树立全员质量观念,严格按照质量认证体系、规范流程的要求,明确责任,用勘察过程控制保证总体质量。外业勘探前,勘察单位应认真检查设备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质量标准,并做好设备检测、检修记录。勘察单位应依据规范要求规定作业方法,对难以验证其结果的勘探、采样等过程,应设置质量监控点,必要时结合物探等其他手段来完成。对岩芯、土石样件应及时标识,按操作规程要求做好包装、搬运和储存,并保持记录。勘探过程中应认真监控质量,进行中间检查和质量监控。对获得的原始资料应及时分析、整理、鉴别,对不合格或有疑义的原始资料,应采取纠正措施,直到完整合格。工程地质勘探报告的编制应充分利用勘察取得的各项地质资料,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所依据的原始资料在使用前均应进行整理、检查、分析,确认无误。工程地质勘探报告应资料完整,内容详实准确、重点突出,有明确的工程针对性,所作的结论应依据充分、建议合理。

地质勘察督察

地质勘察督察工作要结合勘察设计过程动态进行,使勘察设计工作和督察工作有机结合,形成合力,更有效地确保勘察设计质量和投资控制。督察人员不仅要对钻孔数量和深度进行监督,还要对室内、室外技术资料进行审查和复核,敢于对钻探、土工试验结果提出质疑,并通过对相近构造物的钻探资料对照分析,确保资料的准确性。督察人员对现场勘探应严格把关,对于持力层及软卧层等重要部位应进行严格控制;对于取样与原位标贯、动力触探测试等,应现场检验测试,并做好相应记录;对于不符合规范要求部位,应监督勘察单位重新进行取样,重探可疑探点,重做相关试验,直到符合标准为止。

地质勘察报告的评审

地质勘察报告完成后,应进行评审工作,评审方式可采用会议形式进行,由质量管理部门、设计(委托)单位、督察单位和地质勘察单位的有关人员共同参加。评审内容主要为:勘探完成的工作量是否符合委托书的要求;报告的内容及所附图表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规范及委托书的要求;每个工点勘探范围、点数、深度及试验提供的参数是否满足查明地质条件和满足工程设计的需要;报告中对工程地质条件做出的评价是否适宜,推荐方案是否可行。评审结论应保持纪录,对评审提出的问题应及时纠正,并保持纠正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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